天命唯汉 第二百九十四章 烈酒换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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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人参鹿茸乌拉草……”
涿县县令府的厢房内,刘盈看着面前琳琅满目的礼品,开始点数了起来。
嗯,其实除了鹿茸之外,其余的人参乌拉草都不存在。
这时候,人们还没有食用人参的习惯,至于乌拉草,这种东西太过于下等了,即便是一穷二白的乌桓和鲜卑人,也不会拿来当做礼品。
至于虎鞭虎骨,倒是摆的满满当当……
刘盈看了看,决定还是全送回关中去好了。
毕竟,这两种东西他暂时都是用不上的。
而前者,则正好让老刘补补,他老婆多,需求量大……
刘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,这里的东西,其实只是乌桓和鲜卑人准备的一小部分,剩下的那些,此刻正在向这里快速运来。
其实吧,很多游牧民或是其他土着,是真的很淳朴。
但是他们的首领,则是狡猾到不行。
乌桓王和鲜卑王的打算很简单,如果汉国的实力强大,足以和匈奴人对抗,那么他们就抱紧这条大腿不放手。
那些正在运来的东西,就是促使盟约成立的礼物。
如果汉国不能给他们安全感,则相对应的交换一下礼品后,就还是各回各家,各找各妈。
他们这次过来,其实是看做燕国的面子上。
毕竟,早在春秋时期,存在感一直不强的燕国,大部分的战绩都是刷东胡人刷出来的。
比如燕国北方的上谷、渔阳、右北平、辽西、辽东五郡,其中很大一部分,曾经都是东胡故地。
所以后世才会有这样的说法,戎狄禽兽也,畏威而不怀德。
刘盈此次会盟,之所以带着他新招募的胡骑一同前来,就是为了震慑鲜卑王和乌桓王,让他们收起对自己的轻视之心。
匈奴人能打败你,那么手中同样有着精锐胡骑的刘盈,一样能打得你们上天无路入地无门!
而在后世里,人们对于出仕鲜卑北魏的汉人士族,并没有称对方为汉奸的原因,也在于此。
举个栗子。
先后出了薛道衡、薛举、薛万钧、薛万彻、薛仁贵这些名人的河东薛氏,与之相关的有句名言,卿非宗起,乃起宗也。
这句话的出处,就在于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汉化改革时,给下面的贵族士绅定门第郡望,比如太原王,比如清河崔。
而当时他的直阁将军,也就是禁卫军统领名为薛宗起。
薛宗起在见到拓跋宏不愿意将自己所在的河东薛氏定为郡姓后,直接持戟上殿,面见拓跋宏。
拓跋宏指出薛氏乃是蜀人,并非河东人。
但薛宗起却说,我家已经很多代都生活在了河东,早就不是蜀人了。
所以,皇帝应该不把自己看做蜀人,就如同自己不把皇帝当做胡人一样……
说完,他勐地将长戟砸在地上。
这意思就很明显了,要么,皇帝听我的,要么,咱今天就换个皇帝……
所以,拓跋宏无奈之下,只能同意薛宗起的请求。
这样的君臣相处方式,其实根源是国家的权利构成。
一直到科举制兴起之前,都是皇权和世家大族相互制衡,共同组建起一个国家。
而他们对于开疆拓土,彪炳史册的欲望都是很强的。
所以杜甫的兵车行中,才会有边庭流血成海水,武皇开边意未已这样一句诗。
而科举制大行其道之后,人们发现一切都和从前不同了。
一纸锦绣文章,顶的上武人们浴血奋战十几年!
于是,宁为百夫长,胜作一书生不见了。
取而代之的,是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。
以及那句脍炙人口的,东华门外唱名者,方为好男儿!
而屁股决定脑袋,出身社会基层的文官们,对于民间疾苦自然深有体会。
所以他们天然的,就反对皇帝去开疆拓土。
打赢了,功劳和土地是皇帝以及武臣集团的,而打输了,死的却是他们潜在的佃农……
于是,汉唐之时的武风就荡然无存了。
刘盈看了一会鲜卑乌桓人送来的礼品,将之分门别类后转身而出。
在城外的军营中,还有很多他极为看重的东西。
准确的说,是乌桓和鲜卑人所喂养的,生长在森林和草甸子上的驽马。
这些,就是燕国冷血马的始祖。
要将燕赵之地开辟为大粮仓,那些需要用重型马拖拽的铁质铧式犁,就是一件必不可少的工具。
而鲜卑乌桓人的驽马,体型高大,四肢粗壮,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。
后世里的夏尔马,以及匈牙利马,就是其中的代表。
它们虽然跑的不快,但是可以拖拽着几吨的重物大步快走。
刘盈与之交换的,则是从胡骑那里买到的草原马。
东胡人之所以打不过匈奴人,就是因为匈奴人的草原马,是一种热血马,跑得快性子烈,比东胡人温吞吞的冷血马更加适合骑兵作战。
至于对于识大体的鲜卑王和乌桓王,刘盈自然也毫不含湖。
在来之前,他就准备了好几大车上等的丝绸。
这些,是他回馈给对方的礼物。
中国乃礼仪之邦,讲究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。
而且刘盈这样做,其实是为了培养对方的消费习惯。
丝绸这种东西,听起来各种高大上。
但其实在这个年代里,因为养蚕育种技术,以及纺纱技术都不过关,所以纺织出的丝绸,摸起来很光滑,但却不结实。
普通百姓即便是消费的起,但却也不会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。
他们更喜欢的,还是麻布或是葛布等物美价廉的布匹。
至于棉布,刘盈在半年前就让人给南方的赵佗写信,探求通商的可能。
虽然非洲棉远在埃及,但亚洲棉,其实已经通过东南亚传到了岭南之地。
只是和当年的红薯玉米一样,这时候的棉花,也是一种园林景观……
其实最好的选择,还是生长在美洲的大陆棉。
不过,这完全是有生之年系列了。
单不说他找不找到大陆棉的种子,即便是找到了,还需要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。
那就是直到欧洲人登陆美洲之前,无论是大陆棉还是玉米土豆等东西,还都是一种很原始的品种。
早期的玉米,属于是一棵藤上七个瓜系列。
一人多高的植株上,生长着大大小小很多个穗,而最大的,也不过手指大小罢了……
而西红柿,之所以被称之为狼桃,则是因为它在早期的时候,不仅长相狰狞,而且味道感人。
所以与其临渊羡鱼,不如归家结网。
将能拿到的物种,驯化成自己想要的模样,才是王道。
毕竟,早期的粟米水稻,长得也跟狗尾巴草差不多……
城外军营之中,前来换马,以及观看换马的乌桓鲜卑人和刘盈都很满意。
前者在得到了更加优质的战马后,就足以抗衡匈奴人的小股袭扰了。
而刘盈,则对尽快翻耕土地,抢种一季小麦更加有信心了。
赵地和当初的韩国阳翟一样,在战乱过后,有着大量抛荒的土地。
这些土地,只需要简单的除草施肥,亩产至少能达到平日里的一半以上!
此时大军屯驻在赵地,迟迟不对齐国发动进攻的原因,就在于粮草不济。
毕竟,士兵平日里消耗的粮食,和行军打仗时消耗的粮食,不可同日而语。
至于鲜卑乌桓人在得到战马之后,南下劫掠的问题,刘盈则毫不担心。
燕赵之地修筑有坚固的长城,足以让从前鼎盛时期的东胡人打消南下的想法。
而且最重要的是,森林和草甸子上的产出足够丰富,鲜卑人和乌桓人对于打劫他人的欲望不是很强。
这些地方,在后世里,可是有着棒打狍子瓢舀鱼,野鸡飞到饭锅里的美名!
虽然冬天冷了一些,而因为积温和降雨的原因,再加上低下的生产力,他们无法大面积耕种,但仅靠捕鱼狩猎,还是足够养活自己,并且和别人兑换生活物资的。
说白了,就是能吃饱的东胡人战斗欲望,比不过经常饿肚子的匈奴人。
这也是他们一听说会盟通商,就带着大包小包的从老家跑来的原因。
不过刘盈从他们的眼神中,看到了另外一种渴望。
对烈酒的渴望。
越是苦寒之地的人,其实对于烈酒的消费就越大。
但是今天,他们注定要失望了。
受限于关中的粮食产量,以及在楚汉全面战争时期,刘盈用来制作高度蒸馏酒的粮食配额自然受限。
不过,等到种在汉中的甘蔗丰收了之后,就可以满足他们对于烈酒的需求了。
嗯,反正他们要的是能麻痹自己的酒精,至于酒水的配料,究竟是粮食还是甘蔗,亦或是土豆或面包,都是没差的。
朗姆酒,也是酒!
在双方都对对方产生了很大好感,以及在自家首领都被酒精考验的丽食其接连放倒之后,刘盈和乌桓鲜卑人的会盟,也就开始了。
城外的高台上,如同提线木偶般被礼官指挥的双方,在走完了所有流程后,正式缔结盟约。
而烈酒换马匹的生意,也就此达成共识。→ 请记住:飞翔鸟中文小说网 www.fxnzw.com 没有弹窗,更新及时 !